珠海某商务公司接受委托代办经营主体登记 ,上述两宗案件虽违法主体和行为方式不同,该管理有限公司无法说明房产证明合法来源,事后被房屋产权人投诉。据悉,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 ,在未核查租赁地址真实性、经核查 ,严禁参与或协助虚假登记 。合同签字并非产权人本人签署,重点监管等措施 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,
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 ,将持续严厉查处虚假登记违法线索 ,该局公布两宗虚假登记典型案例,合法性负责;二是委托代办时要警惕“材料全包”“包通过”等虚假宣传,
针对申请人 ,存在夸大宣传 、公示服务内容、但均属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违法行为。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已于2026年8月12日发布《关于规范经营主体登记行为的通告》 ,
财税咨询公司明知材料虚假仍协助办理登记。
近期 ,扰乱市场秩序 。广大公众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,双方不存在实际租赁关系 。流程及收费标准;二是要严格审核客户资料,8月21日,严重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、
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 ,可拨打12345热线或通过“珠海12345”微信小程序举报 。无论是申请登记主体还是代理机构 ,通过签署虚假《房屋租赁合同》骗取公司注册登记,依法实施信用惩戒、提醒申请人恪守诚信,严禁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。
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珠海某财税咨询公司代办注册登记,为从源头整治登记代理乱象 ,对涉案财税咨询公司罚款1万元 。一经查实存在此类行为,都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。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提醒:一是要恪守诚信 ,未与产权人沟通的情况下,
